各办班学院及有关人员:
我校2016年下半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拟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已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已发表或已有采稿通知等。
二、时间
1、网上报考:11月1日—11月11日
2、平台注册、提交学位申请:即日起至11月13日
3、下载准考证:11月15日- 16日
4、现场资格审查、准考证盖章、指纹图像采集和缴费:
11月16日8:30—11:00、14:00—16:00
11月17日8:30—11:00、14:00—16:00
11月18日8:30—11:30(仅限京外申请人员)
5、学位课考试:11月19日、11月20日每天上午一门考试(9:00-11:00),下午两门考试(13:00-15:00、15:30-17:30)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其余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三、办理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平台提交申请
未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于11月13日前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上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提交申请”,以看到三个绿色字体“已提交”方算完成。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应填“否”;“学院”应填办班学院,即报名参加课程学习学院。
因条件及时间所限,学校资格审核现场不提供设备和人员协助申请人完成以上步骤,申请人须在到校前自行完成或请办班单位协助,否则不仅自己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还将严重影响他人办理。
因成绩过期、或资审时间过期、或逾期未答辩欲重新申请答辩、或欲申请变更专业,计划重新资审,并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的申请人,无需登录平台操作,也无需采集过图像和指纹信息,但需要提交下述各种材料、完成以下其余相关流程。
2.现场审核流程
A.申请人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在学位办现场领取)。表内粘贴2寸照片(需与平台上传照片同底),表内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如系重新资审,请用铅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重新资审”,申请日期暂不填写。
(2)《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在学位办领取,异地申请人可自行下载: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63/1796/),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该表夹放在《确认表》首页。
(3)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折叠后粘贴在《确认表》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位置;原件备查)。
(4)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折叠后粘贴在《确认表》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位置;原件备查)。
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学位认证报告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提交在该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即可。
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则需在表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位置粘贴上《个人